和解契約公證適用於當事人之間就爭議(如車禍、債務、繼承等)達成協議後,希望透過公證確保和解內容具有強制執行力。一方若未履行和解條件,他方可直接持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。
適用情境
WHEN TO USE
- 車禍肇事和解
- 債務清償和解
- 繼承遺產分配協議
- 鄰里糾紛、感情糾紛和解
- 勞資爭議和解
辦理流程
PROCESS
- 雙方協商和解條件
- 備齊身分證明與相關佐證資料
- 預約時間,雙方共同到場
- 公證人協助確認條款明確性、解說法律效果
- 雙方簽署後領取公證書
應備文件
DOCUMENTS REQUIRED
- 雙方身分證正本
- 和解契約書(可由公證人協助起草)
- 相關佐證文件(如車禍鑑定、醫療單據、債權文件等)
辦理費用
FEES
公證費用依公證法收費標準,以和解金額為基礎計算。詳細費用請來電洽詢。
辦理時間
DURATION
現場辦理約 30–60 分鐘。
常見問題
FAQ
口頭和解可以公證嗎?
公證需有書面契約,建議先就口頭協議內容書面化,再由雙方共同到場辦理公證。公證人也可協助起草和解契約。
和解後對方反悔怎麼辦?
經公證且載明逕受強制執行條款的和解契約,可直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無須另行起訴。這是公證最大的價值之一。